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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签了劳动合同被开除该怎么赔偿
释义
    劳动合同被开除后的赔偿规定: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但违法开除的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严重失职、违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交社保可向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如不处理可行政诉讼要求补交。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保费,可查询账户并申请划拨费用,要求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法律分析
    一、签了劳动合同被开除该怎么赔偿
    1、签了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依法开除,用人单位支付完工资后不需要赔偿;但违法开除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签了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1、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寻求行政部门处理。
    2、如果社保局对投诉不处理,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对补交社保问题作出处理。去投诉时,要写书面的投诉资料,另外还要将劳动合同、厂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给社保局和地税局。
    3、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依法开除,用人单位需支付完工资后不需要赔偿。但若开除违法,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未交社会保险的情况,可向当地社保局和地税局投诉,并在投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不处理,可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补交社保。若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征收机构有权查询其账户并要求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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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