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贪污罪对我国刑法的影响有哪些?
释义
    贪污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侵吞财物、窃取财物、骗取财物等,还有一些其他方法,如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公款私存、利用回扣、利用合同等。同时,行为人还可能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
    法律分析
    贪污罪主要的表现形式如下: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其他方法。主要包括:
    (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
    (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3)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
    (4)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
    (5)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
    (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
    (7)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
    拓展延伸
    贪污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贪污罪是指以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贪污公款、受贿、挪用资金、侵占等。贪污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受贿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特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挪用资金是指将本应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用于其他目的;侵占是指将本应交付他人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贪污罪的法律后果严重,一旦定罪,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罚金等。同时,还可能受到行政处分、职务降低或撤职等后果。因此,预防和打击贪污罪行具有重要意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
    结语
    贪污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侵吞财物、窃取财物、骗取财物等。还有一些其他方法,如内外勾结、公款私存、利用回扣等。贪污罪是以职务便利为基础,非法占有公共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贪污罪的法律后果严重,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预防和打击贪污罪行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20: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