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全的房产能否进行抵押 |
释义 | 不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抵押房产能否保全 抵押的房产能进行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房产能否诉前保全 已经抵押给别人的房产能做诉前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自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房产已抵押能否保全 可以。已经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可以申请法院诉讼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被抵押的房产能否保全 已经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可以申请法院诉讼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被保全的房产能否办理抵押 被保全的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被保全后的房产抵押,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提供担保后解除保全才能抵押。若是法院判决了,可以和原告协商用房产折价或拍卖后清偿债务。 该内容由 薛雯雯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