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按照规定收取公证费,公证收费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2、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3、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4、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