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立案标准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违法放行三人以上或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等立为重大案件,违法放行五人以上或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等立为特大案件。 法律分析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立案标准是: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违法放行三人以上或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等立为重大案件,违法放行五人以上或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等立为特大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