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对新签的公司以欺诈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新签的公司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有权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看,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并且,公司主张员工赔偿时,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最后,原则上员工不能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兼职之类的非全日制工作,除非跟公司做了其他约定,其实是可以同时签订的。另外,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要求赔偿时数额较大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