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怎么办
释义
    罚金的缴纳方式为: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
    4、减免缴纳。
    一、罚金需要妻子承担吗
    罚金不需要妻子承担,罚金属于犯罪分子的个人债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一般情况下,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罚款是属于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没收财产会要罚金吗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没收财产之后还是可以对其判处罚金的,因为没收财产和罚金是不同类别的处罚类型,需要分别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三、法院罚金期限一般多久
    法院罚金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因为罚金强制缴纳的期限会与判决指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那么判决指定的期限会从判决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完成缴纳,在缴纳罚金时也是可以选用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方式,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没有缴纳完毕也会强制执行的。
    一、法院判罚金的数额标准如下:
    1、以犯罪情节特别是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为根据决定罚金数额;
    2、罚金数额的确定还应适当考虑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
    二、对罚金数额的裁量如下;
    1、无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总而言之,法律规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