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通常不会对已有的招标方案产生影响,因为招标方案是由原债权人进行制定并公布的,债权的转让并不会改变招标方案内容。但是如果债权转让标的涉及招标方案中的某些要素,如招标价款、交货期等,则可能会对招标方案产生影响,需要重新制定和公布招标方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下,自行确定招标方式和确定招标方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债权人可以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他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在公告书或者招标文件中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