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外籍配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成功向中国法院索要抚养费和赡养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外籍配偶如果想要向中国法院索要抚养费和赡养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与中国配偶离婚后,外籍配偶获得子女的抚养权;2.外籍配偶有合法在中国居住的身份证明;3.外籍配偶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明,说明他/她的生活费用和子女的抚养费和赡养费的具体数额。此外,外籍配偶在向法院提出索要抚养费和赡养费的申请时,需要遵守中国有关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由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子女的抚养,应当视子女的具体情况,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方式和费用,并报人民政府居住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妇女儿童保护机构备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当事人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方式、费用,必须以依法备案的协议为依据;无协议或者协议对子女利益不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子女的利益,根据子女生活所需和父母经济能力判断是否变更,并决定费用的多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责令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赡养费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应当依法办理居留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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