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外籍配偶违反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和赡养费时,可向有关法律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追缴拖欠款项。如果外籍配偶在中国境内定居或有财产,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还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外籍配偶所属国使领馆请求协助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夫妻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和探望、赡养老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偿还、离婚后抚养费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履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再次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服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不适用本法规定的,适用国际公约、中国法律和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