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原土地使用权证在哪些地方办理 |
释义 | 回迁原土地使用权证在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办理。申请人应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报国土资源局缴费领证。 一、农民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如何进行? 出让农民土地使用权需要双方共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关书面资料;村委会对土地及对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交合同、身份证明、村委会同意证明至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二、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具体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是: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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