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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释义
    有下列注意事项: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3.注意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
    一、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不应计入的公用内建筑空间包括容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二、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合法吗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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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5: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