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租房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1、签订租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这些: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租赁合注意的事项:1、房屋限定的最多住宿人数。2、租期内房东提前收回房屋的退款细则及违约赔偿办法,譬如当月及下月剩余房租是否可退还、押金退还及卫生费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如何退还等等。3、合同期内租户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赔偿办法、是否可以转租,以及转租的收费条款、水电煤气采暖费用由谁承担、房屋家具损坏维修办法等。4、房租缴纳请看好是否是提前一个月缴纳,若是提前一个月缴纳,实际上是多付一个月的押金。5、合同盖章请看好盖的是谁的章。6、损坏的家具拍照。如果搬进去之前就有家具损坏,可拍照留存。 另外,在签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主要的项目有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理费等如何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再有就是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标明房屋内设备的数量、成新度等情况,越具体越好。 签订租房合同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租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这些: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买期房在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收房时的注意事项:1.查看资料(1)期房《住宅质量保证书》。(2)《住宅使用说明书》。(3)《竣工验收备案表》。2.检查空鼓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敲地面,是期房贴脚线一圈,轻敲期房墙面各面,若听到空响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丅;若听到沉闷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3.检查渗漏、排水与防水(1)察看期房地面以及顶层渗水情况(2)检查期房内墙面是否有变色或起泡或脱皮或掉灰现象。(3)墙身、墙角接位、顶棚有无水渍。 租房子签合同主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授权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4、还需要写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口头协议。租房必须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尤其是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值,各项费用明细都写在合同里,而不是只在口头上达成协议,造成后续麻烦。2、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在房屋出租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发生问题或故障,由谁维修,费用怎么承担,这是必须提前达成协议的,不然,如果发生了问题,很容易发生纠纷。3、出租人不受限。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4、出租人身份。租房者要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很多骗子都用假身份证行骗;还有就是要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就要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5、转租义务。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要赔偿损失。6、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双方经过协商,在合同里规定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不然很容易出现矛盾。7、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取。通常租金由出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8、规避模糊内容。签订租赁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问清楚,并落实于字面。9、合同主体合格与否。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10、交付标的物。如果出租方没有遵守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譬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可判定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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