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杀人犯判刑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1.必须存在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可以由作为或不作为构成。不作为杀人罪只能由负有防止他人死亡的特定义务的人构成。杀人的方式有很多种,要么用某种武器,要么赤手空拳。但是,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杀害他人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直接处罚。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一定是违法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和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3.被害人死亡是直接故意杀人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关键要件。但是,只有找出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才能认定行为人有罪。 故意杀人者可能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杀人手段、犯罪后果等方面判断故意杀人罪的严重程度,然后开庭宣判最终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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