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离婚给孩子改姓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如果经过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意见的情况下,则可以对子女进行姓名的更改,反之,公安机会可以拒绝受理更改子女姓名;如果另一方在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的情况下,以欺骗的方式对子女进行姓名更改,另一方在知悉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可以将孩子的姓名更改过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