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调解仲裁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说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字,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双方签署调解书后,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根据实际劳动争议和法律有关规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因此,如果不想调解,可以直接要求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