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证券代销。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助销。所谓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定,在约定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者按剩余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贷款,以保证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式。 3、证券包销。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 4、承销团承销。亦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共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开发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式。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风险 (一)市场状况,交易市场处于不景气状况下,证券推销的任务就较难完成,投资银行不得不被迫持有部分股票; (二)证券潜质,尤其对股票来说,如果潜质优良,则投资银行能有效地规避风险,即使推销不出,当持有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得到升值时,也能顺利抛售并获得利差收入; (三)发行方式设计,如公募还是私募,定价发信还是竞价发行,网上发行还是网下发行也影响着承销风险; (四)承销团,组建一个大型的承销通常可以抵消一些风险因素; (五)其他风险,如承销人为了承揽业务而支出的费用。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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