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税率为1%,对方最多能抵扣其开具发票金额的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时税率为1%。而对于购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的购方纳税人,其可以按照相应的比例来抵扣这些开票内容。对于这一比例,国家有明确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前,销售不动产、建筑服务、金融保险、生活服务、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的纳税人,进项税额可抵扣与其所属行业平均税负相当的部分;其他行业按照一般比例计算,即68%。同时,在抵扣期限方面,应当在认证期限(一般为一年)内完成抵扣。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对方最多能够抵扣其开具发票金额的50%。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专用发票时,应当核实该纳税人确实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对于进项税额无法在当期抵扣的情况,是否可以转入下一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项税额按照应税销售额的17%计入当期应纳税额中,同时可以抵扣相应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未能全额抵扣的部分,可以在自行编制的下期纳税申报表中计算抵扣,并在本期可抵扣的范围内予以抵扣。但是,应当注意,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跨期抵扣,也不得认定为资产进行转让或者出租等。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并且对方最多能够抵扣其开具发票金额的50%。在购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时,购方纳税人需核实对方确实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同时,在进项税额的抵扣方面,需要注意抵扣期限、抵扣比例等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适用3%的简易征收办法;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发生进项税额,应当开具普通发票。简易征收办法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依照本法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