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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还不上被法院执行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1、欠钱不还的,可以 到法院起诉 ,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强制其归还。 2、法院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法院通过调查手段,可以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法院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执行。这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3、在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不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要求纠正;或者向上一级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迟延履行期间 债务 利息司法解释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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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7: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