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劳务报酬怎么计算个税 |
释义 |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进行计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包括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个人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额,也可以享受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确定。 法律分析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需要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进行计算。其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也有相应规定,包括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此外,个人如果将所得用于捐赠公益慈善事业,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捐赠额。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确定并备案。同时,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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