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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还可以要房子吗
释义
    离婚时确定房屋居住权后,协议或判决不可更改。双方可自由选择重新协商,但需公证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具有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足以推翻公证的相反证据。
    法律分析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房屋的居住权的,那么双方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是无法更改的。
    同时,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双方同意就房产的居住权问题,查重新协议的,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但是,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应该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毕竟公证后的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房产归属权如何处理?
    离婚后房产归属权的处理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协议。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通常会进行公平分配。法院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婚姻期间的财务状况、子女的利益等因素来确定归属权。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可能会被视为个人财产而不受离婚影响。此外,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达成自愿分配房产的约定。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适用的法律和保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性的信息,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而异。
    结语
    离婚时,已确定房屋居住权的协议或法院判决无法更改。双方可自由选择重新协商房产居住权问题,但需公证机关公证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房产归属权处理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法院会考虑贡献、财务状况、子女利益等因素。个人财产可能不受离婚影响,双方可自愿协商分配。建议寻求法律咨询以保护权益。请注意,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因地区和法律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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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