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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鉴定完了要怎样处理
释义
    工伤鉴定完了可以向社保局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因为工作受到伤害之后,经过治疗后存在相应的损还,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对于自己的工伤进行鉴定。在向相应的机构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自己相对应的福利。如果是单位投的工伤保险,那么会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当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请您们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二)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职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15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二、单位买工伤保险如何理赔
    单位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理赔程序: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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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