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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弃遗产继承权 在外地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可以在外地到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办理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通常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
    2、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
    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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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