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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释义
    如下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1、众所周知的事实,当事人不必举证;
    2、自然形成的规律,当事人不必举证;
    3、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必举证。
    一、立案受理多久会开庭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举证期满后,法院往往才会安排开庭。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但有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举证期也相应变短,另外举证期也可以当事人约定,经法院同意后生效。法院案件繁多,分摊到每个法官手里的案件数量也十分庞大,立案之后,开庭时间还得根据法官的时间来安排。
    法院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具体举证规则规定是什么?
    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以后,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明成立,推翻因果关系推定,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不能证明的,因果关系推定成立。
    实行过错推定,受害人不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证明成立的,免除其责任;不能证明的,则过错推定成立。
    由于实行了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规则,因此,按照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当然应由医疗机构提供。因为它是医疗机构一方希望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失的证据。而受害人在诉讼中不必举证证明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两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成立,因而在诉讼中无须提供这样的证据。
    三、民事诉讼由被告举证的几种情形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主要应该做的工作有:仔细研究原告的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确定原告的诉讼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审查受理法院是否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如果认为无管辖权的,被告可以在收到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针对原告的诉请,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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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9: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