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多省终被抓获,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
释义 | 【事件经过】 2015年7月22日下午,合川男子李某在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父亲的小型汽车,沿车乐路从官渡河边往双凤场镇方向行驶。当日15时30分许,车辆行驶至合川区车乐路转弯处时,与一辆从双凤场镇往官渡河边方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之后,李某下车察看,发现陈某当场死亡,于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在逃逸过程中,李某将周围的目击群众撞伤。 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随即开展侦查,发现李某已经潜逃外省,并潜逃至福建、山东、江苏等地。办案民警多次来回奔波,终于在福建警方的协助下,一举将李某抓获。 目前,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法院于5月17日判处李某交通肇事罪三年零六个月。 【法律解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其中,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其次,根据交法规中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最后,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