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在业主发生质量问题时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维权的方式有很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但是申请仲裁,需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业主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能不能要求赔偿 可以,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但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内进行修复。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发现了房屋的质量问题后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维权,超过了保修期后质量问题会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二、商品房发生质量纠纷怎么办? 商品房质量纠纷具体的处理方式,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在经过核验后属于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时,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或者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买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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