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主体与客体: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业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农药,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