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立案 |
释义 | 拒绝执行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3、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4、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拒绝执行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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