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具体处罚是什么? |
释义 |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是指拒绝履行有能力执行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并且情节严重。根据我国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民事案件中的判决执行期限为二年,超过期限将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一、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就算经过了以上处罚,行为人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只是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行为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法院就会恢复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相关阅读:民事案件中的判决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第169条) 我们国家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他是有着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方面的规定的,也就是刑法当中的条文作出了立案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在面临着生效法律文书的时候,必须要履行。 结语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即使受到处罚,行为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永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也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可受罚款、拘留,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执行期限为二年,超过期限将失去申请执行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在面临生效法律文书时必须履行义务。我国法律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明确规定,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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