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案件撤诉可以么 |
释义 | 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一、立案后可否撤案 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撤销案件的类型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中予以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如果是自诉案件,被告人是可以撤诉的;但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告人则不能撤诉,因为公诉案件,就是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拒不执行罪可以反诉吗 依照我国规定,拒不执行罪不得反诉。首先,拒不执行罪属于我国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案件中的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国家,一方为犯罪嫌疑人,而被害人则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而提起反诉应当具有以下要求:1、主体相同;2、处于同一法律关系当中;3、提出相反的主张。而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不得起诉国家的,国家不做被告,所以拒不执行罪不得反诉。 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 1、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2、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自诉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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