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事故车辆多久能取出? |
释义 | 事故车辆一般在十五至六十日内能取出。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自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十日内作出),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一般交管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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