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的财产的分配如下: 1、夫妻共同的财产包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共同经营收益、继承所得以及其他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可以根据生产以及生活的需要和财产的实际来源情况,具体处理方式可以自主协商; 2、对夫妻之间不宜分割使用的房屋财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的情况,双方共同协商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应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3、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的使用导致财产消耗或者消灭的,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是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