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酒驾营运车不可以从轻处理。 饮酒驾驶营运车辆,不能从轻处罚。原因如下: 1、交警部门对营运车辆的管理会更加严格,特别是驾驶员的酒驾行为,社会危害性更大; 2、营运车辆对驾驶证的要求更高,因此处罚力度比非营运车辆更大; 3、营运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更大,所以不能从轻处罚。 酒驾的处理流程如下: 1、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2、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3、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驾营运车的处罚如下: 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涉嫌酒驾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醉驾。不会因为是营运车而对酒驾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