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二)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 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