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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补偿安置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释义
    拆迁补偿安置法
    1.长久生计最低生活保障安置基本标准,60岁前男女提供工作职业安置保障,无工作安置,提供失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子女教育学费保障;60岁后男女提供社会保障,即养老、医疗保障,为被征地拆迁户足额缴满社保费法定年限15年,医保费法定年限15年。
    2.被拆迁农民最低住房保障安置基本标准:a.安置房最低面积保障还房补偿,给被拆迁户人均提供安置房在35平方米建筑面积内互不找补(因为农民贫穷,避免被强拆后因农房面积小支付不起安置房费用而露街头成为难民潮,这样可以保护被强拆后的农民长久生计,安居生成,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执政为民的理念),超过人均35平方米建筑面积外的,相互按建筑结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b.安置房最低面积保障现金补偿,安置房最低面积保障现金补偿价格不得低于当时当地房地产出售新房的市场价格。
    3.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按当地市场价格补偿。
    4.农民有财产定价权,交易权,交易主体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
    征地拆迁维权保障补偿安置争议处理程序:
    1.违法征地处理程序。
    2.媒体报道,曝光证据链的提供,阳光跟踪处理过程的法律保护。
    3.公众监督曝料,舆论制约的法律保护。
    4.公益律师免费援助。
    5.免费农民行政诉讼。
    6.法院公开审理。
    7.检察院监督审理过程,发现证据确实,触犯刑罚,依法对政府提起渎职侵权诉讼。
    8.公安警察依法院判决结果依法执法并处罚执行渎职侵权行为的公职人员。
    9.政府依法院判决结果依法行政,执行征地补偿安置。
    10.各方对法院判决不服,依法复议或上诉。
    d。公众对公职人员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渎职侵权罪等触犯刑罚罪刑的新闻阳光跟踪的曝光处理过程,制度化、常规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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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8: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