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必须有有效的债权,处分财产造成债权损失,且有恶意,方可构成法律上的妨害债权行为。一、客观要件: (1)债权人必须拥有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必须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产生了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损害到债权人,可能导致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 二、主观要件: 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存在恶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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