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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怀孕后男方不负责任可以报警吗
释义
    首先,因为造成的怀孕后果,是男女双方自愿行为,故一般情况下男方没有太多的责任。最多只是道德谴责范畴的;其次,特殊情况下,如果女方因为怀孕妊娠造成了身体的损伤,那么可以主张男方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最后,如果孩子出生,那么男方是由抚养的义务,当然女方也有抚养的义务。
    一、女方流产男方应该赔偿吗
    这个问题并不必然产生赔偿责任。如果女方的流产行为是基于男方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
    那男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是刑事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因为其侵权行为造成女方的伤害,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女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也就是男方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不涉及伤害行为,发生性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果均为自愿,那么对于未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的怀孕,双方要自行承担该后果。
    首先男女双方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作出的代表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时,是要对行为的结果进行预测并且在结果发生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未婚先孕孕期男方需要给补偿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三、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该怎么办
    积极和男方协商,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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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