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才能获得保险理赔。其中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警察立案证明、车辆行驶证、保险单、医院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社保卡等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第三方责任,还需要提供第三方责任认定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在处理理赔时,被保险人还需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交通警察应当依法立案处理,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证应当与机动车相配套使用,不得异用、伪造、涂改、买卖,应当保持完好、清洁、易于辨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在就医期间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的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如社保卡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应当赔偿原因和损失,但不得获得不当利益或者超过可能获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