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法院是公正执法的代表,但是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法院总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冤假错案的情况,这对于当事人是比较痛苦的,对其精神乃至生活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法院而言,如果产生了冤假错案,也是要追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