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招童工的处罚条件: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雇佣童工怎么举报: 1、如果有单位非法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 2、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 3、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 义务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