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四)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五)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六)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七)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一、民政局收养孩子的程序 收养孩子的程序该怎么走:首先,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包括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其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例如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再次,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送养人身份户口资料,收养人同意收养的证明等。最后,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以上程序均合法完成以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二、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孩子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能力抚养被收养人;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 4、年龄在30岁以上; 5、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岁以上。当事人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领养。 收养人需要提供的程序包括: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发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健康检查证明;收养者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者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者生育证明; 收养者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者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者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者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收养者、收养者、收养者、收养者、收养者、收养者、收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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