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门分工有哪几种? |
释义 | 拖欠工资去哪个部门投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劳动者对违法行为,可向该部门投诉。投诉范围包括:未制定规章制度、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未订立劳动合同、未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法律分析 拖欠工资去哪个部门投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投诉范围包括: 1、用人单位未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4、用人单位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 5、用人单位未遵守有关就业登记备案的规定,以及未遵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未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未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未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未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9、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未遵守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10、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未遵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情况; 11、实习、见习单位未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12、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结语 如您遇到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您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未制定规章制度、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未履行劳动合同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事项。请积极行使您的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劳动保障法律的落实。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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