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都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提供财产或者债务的证据。 5、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诉状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起草。 一、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才能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需要3个月; 2、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需要6个月; 3、如果没有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离,当事人需要等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证件: 1、起诉状。可由律师代为起草,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起诉时所递交的法院名称、起诉时间等; 2、带好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可去当地婚姻登记处进行补办; 3、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4、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一方有家暴、赌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 5、证明夫妻财产状况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卡号等; 6、如有小孩,需要争取抚养权的,需要准备子女的出生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学历、家庭环境等相关资料,证明自己有抚养子女的条件。 二、女方离家出走六年如何起诉离婚 女方离家出走六年,起诉离婚要先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明,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被告身份信息,即原告和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2、民事起诉状,法院有起诉状模板,也可以找相关律师代书; 3、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4、涉及子女抚养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和子女出生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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