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和赠予有何区别 |
释义 | 房产继承是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赠予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 一、侄子能继承姑姑的遗产吗 侄子不能继承姑姑的遗产,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姑姑立有遗嘱,那么侄子就可以继承姑姑的遗产了。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二、房产继承新政策是怎么回事呢? 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三、房产赠与需要交哪些税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4%)及印花税,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若计征时间超过五年,可免营业税。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正常交易的卖房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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