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的,不是县党代表也能当市代表。 党代表是指在一个政党内部经过组织程序决定参加该政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市党代表由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推荐,报县委审核确定初步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候选人由县党代表在县党代会上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以及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九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所辖党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较多或者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者减少代表名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