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要扣工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没有通知的话,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的,那么就不需要提前通知。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