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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间合同有什么特征吗
释义
    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一、工程居间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目前没有规定居间合同,只规定了中介合同,一般只有工程中介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不签居间合同有哪些后果
    不签居间合同可能会导致与居间人支付报酬的纠纷。
    1、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
    2、对于居间人来说,不签订居间合同对于居间人不离,如果服务的对象拒绝支付居间费用,那么居间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居间服务的存在和居间的费用是多少。
    所以,不签订居间合同,无论是交易双方还是居间人都没有保障。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其实质是居间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中,具体内容是:
    1、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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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7: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