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何才能得到全部支持呢?
释义
    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种情况,合同中约定了明确的违约金数额,但发生争议后,在法院裁判时,并不是完全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裁判,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失效)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中和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一方可以要求降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一方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即最终违约金的数额是要根据具体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也就是说这里约定的违约金绝大多数情况下体现的是弥补性,也就是以弥补损失为主,而违约金的属性还有另外一种属性,即惩罚性,是对违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将违约金作如此明确区分的,因此,我们就要从合同约定的角度来解决这个不确定性的问题,如何做呢?
    举个例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方为购买方,乙方为出售方,合同约定了购买的标的物、价格、履行时间和地点等条款,同时,合同的尾部约定了违约条款,当乙方不履行出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甲方不再购买乙方产品时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这个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按照按照前述分析,任何一方主张违约金都要提供证据证实因另一方的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实践中,这种证据的取得还是有一定困难的,因为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所以给守约方造成很大的困难,明明约定了违约金,却不能完全得到支持,这种情况下就会造成违约金条款丧失了法律的约束性,不利于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为此,我们就要解决违约金条款不确定性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只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根据前述内容,违约金是要根据损失进行调整的,因此我们就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不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条件,并且违约方明确放弃违约金调整的权利,这种约定是合同双方明确的意思表示,因此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建议大家签订合同时可以参考适用。
    李艳波律师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电话13931640189 微信同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6: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