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签合同需要身份复印件吗 签合同一般不需要身份复印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签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合同违约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此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少赔偿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签合同的主体是哪些 签订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且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