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七天内无理由退货政策解析 |
释义 | 解释了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条件,包括退货时间的计算、适用商品范围以及退货运费的责任承担。同时介绍了关于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的要求和申请流程。总的来说,消费者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无理由退货,并且退货商品应当完好,退款金额限制为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 法律分析 一、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什么 从快件被签收的那个时间算起,收货人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选择退货,但前提条件是,如果不是商品质量原因,要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二、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运费怎么算 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的“7天”是从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来开始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总的来说,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7天无理由退货赔付条件 1、买家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卖家已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承诺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2、买家已要求卖家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而被卖家拒绝,或无法联系到该卖家,或卖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 3、买家的赔付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赔付申请金额仅以买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为限; 5、买家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的商品需满足本规则规定之条件,详见《商品类目与退换货条件》; 6、买家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赔付申请应在选择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为退货原因的退款过程中或交易成功之日起14天内。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退货商品应完好,并由消费者承担运费。若卖家未提供退货服务或拒绝退货,买家可申请赔付,赔付金额限于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请在14天内提出赔付申请。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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